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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面向我校2023 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

发布时间:2023-03-22 00:00:00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 分享


海口市美兰区 2023 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 第一号工作公告


  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, 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,经区委区政府批准,决定在省外设 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 2022 年、2023 年本科及 以上学历且就读师范类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130 名,录用到区 属公办中小学校任教,充实我区教师队伍。为做好校园公开 招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通过校园公开招聘,录用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我区 教师队伍。校园公开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 要求,坚持“双向选择、择优聘用、严格把关、阳光操作” 的工作原则。
二、招聘对象
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 校 2022 年、2023 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师范类专业的应 届毕业生。公费师范生和定向免培生均不列入本次校园招聘 对象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数量
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 130 名(详见下表),其中省 外 3 个考点具体岗位参见《海口市美兰区 2023 年校园公开 招聘教师岗位表》(见附件 1-1 至 1-3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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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招聘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35 周 岁以下(即 1987 年 3 月 1 日至 2005 年 2 月 28 日出生); 2.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无违法、违纪行为; 3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 4.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 2022 年、2023 年应届 毕业生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 师范类专业(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据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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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读生截至第七学期末(即大四上学期)学业成绩平均绩点 不低于 2.5。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可延长至 2023 年 7 月 15 日前提供,未能按时提供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; 5.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(不含 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)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可 延长至 2023 年 7 月 15 日前提供。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 段教师资格证的,取消聘用资格; 6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详见《招聘岗位 表》; 7.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,其中报考语 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; 8.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、心理等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:
1.受过党纪、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 作出结论的人员; 2.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 员; 3.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、肄业生; 4.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; 5.2021 年 12 月以前及 2023 年 9 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 毕业生; 6.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、学位报考; 7.现役军人; 8.已被各级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录 用、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(含与 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)人员; 9.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原人事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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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号令)和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 (琼人社发〔2018〕516 号)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; 10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其他情形人员; 11.失信被执行人; 12.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; 13.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。
(三)有关报考要求
1.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: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022、2023 年应 届毕业生(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7 月毕业),在报到时须 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(或相关报到材料)。留学归国 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022、 2023 年应届毕业生(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7 月毕业),通 过考试、体检和考察后,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办理聘用手续。 2.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: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 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。 3.2017 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、学位证书同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、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 力;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,仅限获得师范类专 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。
4.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: (1)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 师资格证(就高不就低,例如: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 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;小 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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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的岗位),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,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 承诺书,承诺在 2023 年 7 月 15 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 次的教师资格证,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。 (2)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 以上合格证书。应届生不能提供的,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 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,承诺 2023 年 7 月 15 日前取得专业英 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。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 级等级合格证书,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 6 分或托福考试 80 分及以上成绩单。
五、招聘方式
(一)美兰区 2023 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分别在广州市、 长沙市和长春市等地设点,由区教育局、区委编办、区人社 局、区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学校领导组成校园招聘工作小组, 组织协调省外校园招聘工作。 (二)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可根据报名及面试实际情况, 在不超出校园招聘用编总量的前提下,经报分管副区长同 意,可以调整学科及岗位数,调整数量不超过总数的 10%, 也可用于招录服从调剂的优秀毕业生。
六、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
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按发布公告、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 组织考试,综合排名、拟聘人选、签订协议、毕业报到、体 检考察、聘用公示、办理入编等程序进行。
(一)发布公告
2023 年美兰区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将在美兰区政府 门户网站(http:// mlqzf.haikou.gov.cn)及招聘点网站 发布。公告时间 7 天,即 2023 年 3 月 20 日—3 月 26 日。
(二)组织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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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报名时间:2023 年 3 月 21 日 8:00—4 月 1 日 17:00, 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陆网站报名,逾期自误。 2.报名方式:本次考试采取“网上报名”和各招聘考点 “现场报名”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考 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 2)及上传证件照、身份证、 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毕业生推荐表(函)、教育部学籍在线 报告验证等材料后,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。如因材料 不全影响报名或造成初审未通过的的,后果自负。 报 名 网 址 : http://zk.zegongyi.com/index.php/exam/?EXAMID=5058 网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:0898—32696800(工作时间: 上午 8:30——12:00,下午 14:00——17:30) 3.报名注意事项: (1)每位考生限选 1 个考点 1 个学科岗位报名;同时 要明确选择“是否服从调剂”进行报名。 (2)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,按国内 院校毕业生报考; (2)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《美兰区 2023 年校园招聘 教师工作公告》,网报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《2023 年美兰 区校园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》; (3)报名人员以 JPG 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 证件照片; (4)其他报名需准备上传的材料以 JPG 图片形式上传 至附件(附件大小不能超过 2M); (5)需要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: ①《2023 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》;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(正反面扫描件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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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普通话等级证书(可延长至毕业报到时提供);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就读学科专业证明; ⑤毕业生就读专业学业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就业推荐表 (函)或毕业证书、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(尚未 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就读证明为据)。 (6)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。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 求不符的,考试成绩无效,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; (7)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 通,确保能够及时联系;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 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 4.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,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 聘全过程。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,真实、全面、 准确填写相关信息,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对弄虚作假、 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,骗取考试资格的,一经查 实,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,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(三)资格初审
1.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,对考生通过 网络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。网上报名系统在 2023 年 4 月 1 日 12:00 后不再接受考生网上注册报名。已经 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,须在 2023 年 4 月 1 日 12:00 前及时 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,资格审核通过的,不得改 报或再报其他岗位。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 提交或改报,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,不能 参加考试。系统将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17:00 准时关闭。 2.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 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看初审结果。 3.通过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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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印件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复审。初审未通过的考生,建议不 要前往报考现场。 (四)资格复审
1.在考点设立资格复审点。报名后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 公告要求,备齐报名表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 由本人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 后续招聘环节。 2.各考点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: (1)广州市,2023 年 4 月 6 日-7 日 (2)长沙市,2023 年 4 月 9 日—10 日(暂定) (3)长春市,2023 年 4 月 12 日—13 日(暂定)
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。以上时间、地点如有变 动,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。
3.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 招聘点网站发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 4.资格复审注意事项: (1)资格复审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。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 考者进行资格复审,结合岗位特点,通过查阅资料、面谈或 专业测试(限体育学科岗位)等办法进行预评分。评分标准 为:学历、学位、毕业学校、学习成绩、外语水平等占 60%, 职位所需其他条件(如在校及实习表现、获奖情况、科研创 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)占 40%。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 60 分以上的考生中,按高分到低分顺序,以招聘岗位数 1:5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;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 于拟聘用名额的 5 倍,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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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复审后公布在资 格复审点,并同时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, 接受社会监督。 (2)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 理好资料,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,交留复印件。 ①基本材料:报名表(彩色打印,附照片、收原件)、 身份证(正反面复印)、毕业生推荐表(函)(加盖学校“毕 业生分配办公室”或“学生就业指导中心”或“学生处”公 章,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“研究生院〈处〉”的公章亦可)、 院系推荐意见(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)、成绩单(需 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)、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 细证明材料。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,须提供 院系推荐意见。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,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 位(如本科学历和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)。报考人员需提供 相应教师资格证书,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,须就本人教师 资质提交承诺书(附件 4)。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 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,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,须就本人合格 证书提交承诺书(附件 4)。材料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3。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: A.留学归国人员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尚未取得《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》的,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并接 受资格复审;未毕业的,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 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;所有留 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、体检和考察后,必须凭《国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》办理聘用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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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。资格复审时 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。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 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,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》。 C.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。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 生证明。 (3)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,弄虚作 假者取消报考资格; 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; ③现场复审不合格的,不予进入考试环节; ④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,考前资格复审只是 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复审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,对弄 虚作假,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,一经发现,取 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; ⑤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 5 年(含试用期),5 年内不 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(录)考试。违约者按违约处理。
(五)组织考试
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,先面试,后笔试。 1.面试 (1)面试时间和地点:详见公告。 (2)面试内容:所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教育 教学理论等内容,不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。 (3)面试要求:进入面试名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参加面试。 (4)其他要求:面试实行百分制,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, 面试分数达 60 分者进入笔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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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笔试 (1)笔试时间和地点:(以公示为准)。 (2)笔试方式:采取闭卷的方式。 (3)笔试内容:主要进行公共基础和教育基础理论知 识(含教育学、心理学)测试。 (4)其他要求:笔试实行百分制。 3.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(1)考试结束后,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 50%和 50%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,满分 100 分。各项成绩折算 后按“四舍五入”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 (2)考生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 公布。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,不再另行通知。
(六)拟聘人选
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选岗后确定拟聘人选。报考 同一学科岗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,按以 下办法确定排序: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 列;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,成立专家组评议并以其评议 结果为准。
(七)签订协议
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和时间,将随身携带的三方 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 签订协议。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,也须 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。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 考生,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。 区教育局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将尽 快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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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书(学校联及个人联)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 心及考生个人。毕业后拟聘人员持聘用协议及相关材料,在 指定时间内到美兰区教育局报到。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,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又自愿放弃的,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。由此造成的岗位 空缺,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。
(八)毕业报到
考生在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(或相关报到材 料)或介绍信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普通话等级证书、教 师资格证书(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)及人事档案等相 关材料。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,聘用协议同时终止。
(九)组织体检
1.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 次序,按招聘数量 1:1 的比例,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 行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考 生承担。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,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, 以复查结果为准(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资格)。 2.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。 3.体检结果将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(十)政审考察
1.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。考察人 选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 2.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: (1)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(原件); (2)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材料一份(加盖院系公章)及 个人学习总结(A4 纸双面打印,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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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,并对考 生的报考资格再次复核,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(十一)聘用公示
1.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等 情况,按学科招聘数量确定拟聘用人选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为 7 个工 作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群众反映问题,经查实不宜聘用的, 一律不予聘用。 2.体检、考察及公示期间,如考生放弃,或有群众反 映问题,经查实不宜录用的,一律不予录用。空缺岗位可 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。如需递补,按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;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 再进行递补。
(十二)办理入编
1.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 报区委区政府核准后办理有关入编聘用相关手续。聘用人 员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考 核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。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 聘用手续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 2.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服务 5 年的聘用合 同(含一年试用期)。服务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 安排的,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,空缺岗位不再递补。
3.服务期内,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调离本区的申请, 违者按违约处理,违约金按一年实发工资计算,具体条款详 见聘用合同。特殊情况者(如随军调动等)经教育部门审定 后可免赔违约金。
七、聘用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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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,纳入区财 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,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。 (二)新招录教师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资计发时间均以 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时间为准。
(三)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 1 万元 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年的年末发放。如自行要求调离、辞 职、自动离职、解聘等的,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;如当年 服务满十个月,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。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方案冠有“以上”、“以下”的均含本级,如 “本科以上”即含本科学历。 (二)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。 (三)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,因违纪等原因受到 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,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。 (四)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 果的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 (五)考生须诚信报名、诚信考试,资格条件审核贯穿 招聘工作全程。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,或在招聘过 程中有违纪行为的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(聘用)资格。 (六)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,不举办、也不委托任 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。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 组、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发行的 出版物、参考资料等,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。 (七)未被录用者,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(除原件外) 不予返还,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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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,都应符合疫情防控 有关要求,严格遵守我国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,自行安 排好相关行程事宜,具体要求以最新的招聘工作公告为准。 (九)招聘信息查询途径: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 站 http:// mlqzf.haikou.gov.cn. (十)本方案未尽事宜,依照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琼人社发〔2018〕516 号)等文件 精神执行,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 (十一)联系电话:区教育局 0898-65321276 (十二)监督电话:区人社局 0898-65374379 附件: 1-1:(广州市)海口市美兰区 2023 年校园公开招聘教 师岗位表 1-2:(长沙市)海口市美兰区 2023 年校园公开招聘教 师岗位表 1-3:(长春市)海口市美兰区 2023 年校园公开招聘教 师岗位表 2.海口市美兰区 2023 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.海口市美兰区 2023 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 料清单 4.承诺书 海口市美兰区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