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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就业政策】包头市人才引进政策

发布时间:2024-04-10 16:37:31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 分享

包头市简介

包头位于黄河“几”字弯上方,北与蒙古国接壤,是“一带一路”“中蒙俄经济走廊”的重要节点城市,是黄河“几”字弯都市圈和呼包鄂榆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。全市总面积2.78万平方公里,总人口274.04万,城镇化率86.88%。

包头是国家“一五”时期重点建设的老工业基地,新中国第一辆坦克、第一门高射炮、第一颗原子弹和氢弹的核燃料都是在这里生产的,是为共和国“铸盾砺剑”、锻造“国之重器”的地方,已成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钢铁、铝业、稀土、装备制造、新能源和军工基地。包头资源富集,境内已发现矿物74种,稀土探明储量占全国的83.7%、全世界的37.8%。包头区位优越、交通便捷,是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,拥有呼包鄂地区唯一常年对外开放的满都拉口岸。包头环境宜居、城市文明,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、全国文明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等诸多荣誉。

2023年,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263.9亿元, 增长10.2%,增速在全国百强城市中位列第一, 经济总量在全国百强城市中位列72位;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3.4%,连续40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;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.3%,总量全区第一。当前,包头市正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“一个创新、三个实现”重要指示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坚持“两新”导向,全力建设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,全力打造“世界绿色硅都”,持续优化“包你满意”“包你放心”营商环境,推动包头在全国百强城市中不断争先进位。


人才政策介绍

近年来,包头市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,制定出台了《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》《包头市重点产业博士硕士引进行动计划)《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》等一系列人才政策措施,从住房补贴、生活补贴、搭建平台、金融支持等方面为青年人才提供安身、安心、安业的全方位高质量服务保障。


    1.住房补贴

对引进到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青年人才,博士、硕士按每月90-120平方米(每平方米16元,下同)标准发放租房补贴,前两年全额后两年减半发放;本科及以下毕业生按照每月20-60平方米标准第一年全额发放,第二年减半发放。对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博士、“双一流”院校硕士,在市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的,享受3-5%的折扣优惠。


    2.生活补贴

对重点产业引进的硕士、博士给予10-20万元一次性补贴;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的,给予1.5-3万元一次性人才奖励。


    3.事业编企业用

采取“事业编企业用”方式,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博士、硕士和紧缺急需本科毕业生,引进人才先到企业工作5年,服务期满考核后,可根据本人意愿和从事专业选择留在企业或到事业单位工作。


    4.金融支持

青年人才创办企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;对于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,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创业者,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;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贷款,对于发展前景好、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,经认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贷款。


    5.搭建平台

对新建获批的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(流动)站、企业技术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,给予30-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;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进站博士给予3万元进站补贴。


    6.人才培育

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、国家级、自治区级技能大赛奖励的个人(团队),按获奖层级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。实施青年创新人才资助项目,每个项目资助3-5万元。


    7.岗位聘任

对高校、医院、中学等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,博士可初聘中级十级,硕士(或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)可初聘初级十一级;对引进副高以上职称的,可按照有关规定特设岗位聘用。


    8.生活服务

全面放开落户限制,对到我市就业创业的各类青年人才及其家属提供“无门槛”落户便利服务。推行骨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手续“简办”“网办”服务,实施公寓申报、补贴申领、档案转递等网上办理,让来包就业创业青年人才“零跑腿”。


    9.发放服务卡

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,发放《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》,持卡人可享受基金支持、创业扶持、职称评定、科研服务、子女入学、配偶就业、医疗保健、文体休闲等服务待遇。


    10.评选表彰

大力选拔评选优秀青年人才,开展年度“十大创业英才”“百名创新创业先锋”等系列选拔评选活动,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。每两年举办一届包头青年人才创业创新大赛,获奖项目在孵化服务、股权投资、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。